我今天早上在講 ....
我說他們靠近我必較好,不要去找法官,他們從來沒有小孩,不能講、不能說、不能提,做的一定是相反的方向,我解釋他們做了什麼,因為在法院是他們把所有東西帶進去的,他們自己去告訴法官外面有一個 OU。
我說,對,如果他們告訴我,我告訴 194 國家是一樣的,他們覺得法官比較好的意思!
我說幾件事情,對,那些資料只會在法官,法官不會來找我,不會 ! 如果他們現在跟我說,我們可以問進去 194 國家的資料庫,我可以告他們未來,對 ! 但是來我這邊會比較好,這是我說的,他們一定跑去找法官,我說你們找法官是用他們來傷害我的,對,但是我什麼都不能說的關係,以前尼克有小孩,沒有一件事情可以討論的 !
我無法說話,我跟他們說。
我說做教授的人,知道你們去收集資料,自己剪輯什麼,自己看了什麼,寫了什麼,連律師都越過,你們應該第一步去找家長,家長去找律師一起,我說他們最恨的應該是他們的律師,他們現在是用眼神甩這法官,意思就是這你懂他們寫了什麼。
我不能問、不能提、不能說,但是我講我這邊爭論的點,他們覺得很傷人的意思 ...就好像所有人都知道,他們看了什麼東西過去,自己去結論,寫了不知道什麼東西給法官,我也不清楚他們怎麼進去法院跟法官有面談,通常是要有律師的關係。
我說你們現在是偷竊在法官的正前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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